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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在留言中提到喜歡朴有天哪一首歌。其實音樂的類型千變萬化,隨著心情變化適合的時候聽到適合的歌,感覺對了就是喜歡的歌。朴有天的聲音比起其他歌手提不出什麼殊勝之處,要說高音飆的好也是苦練居多,天分佔小;說演唱技巧好,那更是折騰他了,談改進還很有空間。

不過朴有天唱歌有個特色,也有人這樣唱的,但相對之下少了很多。朴有天唱歌是用生命在唱,他是真的很想唱,很想唱的好,那種「願意付出很多寶貴的東西來換取動人演唱」的心情,朴有天是有的,而許多其他更有名更偶像的歌手,並沒有。

所以儘管他飆高音的表情猙獰,連唱三首就差不多可以抬進後台吸氧,經常地,不是偶爾,會有機會看他唱破音,但他專注演唱的模樣,會令人聯想到「認真的男人最帥」;朴有天並不藏拙,雖然其實他可以,他可以避開先天不良的高音,以過去的東方神起五人團來說,多的是能飆出天籟之音的「高」手,多他不顯多,少他完全沒影響。

與其說他是好強想挑戰自我克服氣喘的弱點,不如說他是真實的就愛唱歌,想留下撼動人心的作品,唱出他心中覺得好聽的唱法和聲音。那種「好想要…」的心情表現在他猙獰的表情,吸氧的痛苦,和破音也要唱的執著。

朴有天唱Bolero時每每要低下頭壓住丹田再一股氣飆出,他會弓起身子,像被重擊腹部的拳擊手,或是更慘的,像隻被急速冷凍的草蝦。這是朴式唱法,不在乎多少人會喜歡,重點是那是他在嘶喊,一種吶喊生命的方式。

http://shikotsuko0818.pixnet.net/blog/post/23300788

Alicia Keys也有演唱的習慣,她會昂起頭張大嘴一股腦地釋放聲音,那種爆炸性的氣勢就像成千上萬的蜂群迎面而來,像重獲自由的死囚衝向大門絕不回頭。以感覺來說,好比電影「刺激1995」(The Shawshank Redemption),提姆羅賓斯在閃電雷鳴的惡夜,爬過滿是糞屎的污水管終於逃出監獄時,在雨中張開雙臂呼喊自由一樣的悲壯卻又生機無限。

http://mlb.mlb.com/video/play.jsp?content_id=7102053&topic_id=7223768

Alicia Keys的暢銷金曲就是描述紐約的Empire State of Mine,她也的確唱的出紐約的氣勢,詮釋的出紐約的文化和故事。她能賦予這首歌生命,讓它有了畫面,有了主角,成為Alicia Keys的一個化身,好比二十四個比利其中一個。

朴有天要說賦予了生命的歌曲,俏皮輕快令人單純如kiss魚一般總之就是開心的My girlfriend應該算是。不過吊詭的是這完全不是一首高音歌曲,它旋律簡單,輕鬆易學,連音痴也能朗朗上口,重點只有如何把那又快又閃的連串英文饒舌給搞定。

或許朴有天還要再努力,像大腹便便的孕婦一樣擠出一個最愛的飆高音代表作出來;也或許,他就是順著自己的音色,其實也是特色,然後愛自己的小孩就好,管它是不是高音來著,自己生的小孩都可愛。

不過不論如何,在適合的時候聽到適合的歌就是一首好歌。朴有天多嚐試作詞作曲,創作出能幫很多人把心情說出來的歌,讓很多人能因為聽到他的歌痛苦的哭、快樂的笑,那他就是一個好歌手,也是一個好人。

 

 

註:朴有天照片請見內附出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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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ikotsuko08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1) 人氣()